2025年01月25日,我院土建、电气、工艺等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在我院会议一室,结合《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等通规,进行了规范学习。
2.0.6工程防水等级应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其他工程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一级防水:Ⅰ类、Ⅱ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Ⅰ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
2二级防水:Ⅲ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Ⅱ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Ⅰ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3三级防水:Ⅲ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Ⅱ类、Ⅱ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4.4.4屋面应设置独立的雨水收集或排水系统。
4.4.5屋面工程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备放置在防水层上时,应设附加层。
2 天沟、檐沟、天窗、雨水管和伸出屋面的管井管道等部位泛水处的防水层应设附加层或进行多重防水处理。
3屋面雨水天沟、檐沟不应跨越变形缝,屋面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应设附加层,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变形缝挡墙顶面。高低跨变形缝在立墙泛水处,应采用有足够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作密封处理。
综上所述,工程防水等级的划分以及屋面防水构造设计的相关规定,为建筑工程的防水设计与施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严格遵循屋面防水构造设计要求,能够有效提升建筑物的防水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参会人员就通规的相关条款和具体案例进行了讨论,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在实际工程中,相关设计人员和施工团队应充分重视这些规范,精心设计、严格施工,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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