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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导》的相关规定,我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8年4月9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7001303)。
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是对我院重视科技研发与科技创新工作的肯定,也意味着我院的经营迈向新的台阶。在今后的企业发展中,将继续通过创新的研发设计,让客户满意、行业认可,力争站在行业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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