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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条学习--结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通规学习

浏览次数: 日期:2024-07-02

2024年6月27日,我院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在我院会议室,结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通规,开展了规范学习。

 

GB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建筑专业主设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和学习:

1.0.8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相关责在主体: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工程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了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条件,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1.0.9 违反本规范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实施要点:本规范是全文强制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国家标准,是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必须执行。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以下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修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2020年)规定了违反本规范的处罚要求。

大家就通规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讨论,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意见,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设计中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