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从2014年11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正式设置“能源监管热线”12398,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拨打12398电话或其他形式,对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能源监管职责范围的,涉及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诉求或对违反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按照法律和程序要求进行投诉举报。
国家能源局有责任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对电力行业的能源监管依据为2005年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布的《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国家能源局在山东省的派出机构是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地址在济南市高新区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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