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69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
在《意见》中表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如何有效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应遵循三原则。一、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以前是污染企业将排污费交予政府,由政府统一治污。将变更为排污企业将排污费交予第三方集中治理,政府监管。二、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污染排放企业和污染治理企业均是独立核算的企业主体,排污费的确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予以确定,污染治理效果达到排污企业、污染治理企业和社会三方满意。三、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原则。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环境治理新举措,政府部门有责任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市场的活力,出台配套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015年1月28日中国政府网访谈互动平台,将邀请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作为嘉宾,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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