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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公司等环保不达标被重罚

浏览次数: 日期:2014-04-01

     为持续改善西安雾霾天气,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日前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重点燃煤设施单位检查结果作出通报。

 

     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南门供热站等4家单位高限处罚50万元,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燃煤煤质“不过关”被通报。

 

处罚单位为: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南门供热站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分别处以20万和10万元罚款。今年2月,该单位脱硫设施再次停运,未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等规定,再次对该单位处罚款5万元;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城北供热站新建燃煤锅炉未报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运的问题处10万元罚款;

   

    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凤城供热站1号锅炉于去年11月19日封停,未经许可擅自重新启用将依法从严查处;

   

    陕西科技大学今年2月14日至18日,脱硫设施停运未及时上报环保部门的问题处5万元罚款。

 

煤质灰分超标单位为:

 

    西安朱雀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雁东供热有限公司、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城区供热公司朝阳门站、西安嘉晟热力有限公司、大唐户

 

县第二热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