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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资信评价申报

浏览次数: 日期:2018-07-30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18年我省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鲁发改投资函[2018]234号),原工程咨询资质申报改为咨询资信评价。并有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工作。我院第一时间派员参加咨询资信评价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及会议精神。经过半个月左右积极准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