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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高效火电发电设备及其辅机可申请国家资金支持

浏览次数: 日期:2015-02-12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设备专项项目。
    对于符合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体系要求,满足引领能源科技创新和能源装备转型升级的项目或设备,可申请国家资金支持。综合司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和项目资金规模批复投资计划。
    能源自主创新专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5%给予投资补助,能源装备专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投资补助。
    对于火电行业,清洁高效发电技术研发示范、重型燃气轮机研发和分布式发电技术研发示范可申请能源自主创新专项,超(超)临界发电设备及其关键辅机、重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及关键部件和微型燃气轮机等分布式发电关键设备可申请能源装备专项。
    地方项目可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