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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消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

浏览次数: 日期:2015-02-12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文,对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电机组,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不再组织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新建、改建或扩建发电机组并网必须满足《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GB/T28566)等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有关安全要求。
    电力调度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配合做好发电机组涉网设备、系统的试验和调试等工作。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发电企业及时消除发电机组涉网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62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