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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版,电厂部分)

浏览次数: 日期:2015-03-20

1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每套:功率≥350MW;锅炉主蒸汽压力≥25MPa;流量≥1900吨/小时;SO2排放≤440mg/Nm3;NOX排放≤150mg/Nm3;发电效率≥42%。
2    大型整体煤气、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IGCC),每套:循环联合功率≥450MW;燃气轮机进口初温≥1450℃;热效率≥48%。
3    高效超超临界锅炉,每套:功率≥600MW;蒸汽压力≥28MPa;蒸汽温度≥610℃。
4    超临界燃用准东煤锅炉,每套:功率≥350MW;燃烧准东煤比例≥80%。
5    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每套:功率≥600MW;蒸汽压力≥30MPa;蒸汽温度≥620℃。
6    超超临界供热机组,每套:功率≥600MW;蒸汽压力≥25Mpa。
7    联合循环预热锅炉,每套:输出功率≥300MW。
8    高效超临界汽轮机组,每套:输出功率≥600MW。
     上述项目投保“综合险”时,可申请财政适当补贴。(财建〔2015〕19号)